快速导航

联系我们

  • 四川蜀缘律师事务所
  • 联系电话:028-85636365
  • 联系邮箱:6131431@qq.com
  • 地 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南段丽都街203号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详细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声明
信息来源:学习小组 新华社 作者:admin 更新日期:2016/7/13 16:09:07
昨天,菲律宾南海仲裁案仲裁庭作出非法无效的所谓最终裁决。对此,中方多次声明,菲律宾共和国阿基诺三世政府单方面提起仲裁违背国际法,仲裁庭没有管辖权,中国不接受,不承认。 …

昨天,菲律宾南海仲裁案仲裁庭作出非法无效的所谓最终裁决。对此,中方多次声明,菲律宾共和国阿基诺三世政府单方面提起仲裁违背国际法,仲裁庭没有管辖权,中国不接受,不承认。



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发表关于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声明,声明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声明


为重申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加强与各国在南海的合作,维护南海和平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声明:


一、中国南海诸岛包括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和南沙群岛。中国人民在南海的活动已有2000多年历史。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和开发利用南海诸岛及相关海域,最早并持续、和平、有效地对南海诸岛及相关海域行使主权和管辖,确立了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相关权益。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中国收复日本在侵华战争期间曾非法侵占的中国南海诸岛,并恢复行使主权。中国政府为加强对南海诸岛的管理,于1947年审核修订了南海诸岛地理名称,编写了《南海诸岛地理志略》和绘制了标绘有南海断续线的《南海诸岛位置图》,并于1948年2月正式公布,昭告世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10月1日成立以来,坚定维护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以及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决定》等系列法律文件,进一步确认了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三、基于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的长期历史实践及历届中国政府的一贯立场,根据中国国内法以及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包括:


(一)中国对南海诸岛,包括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和南沙群岛拥有主权;


(二)中国南海诸岛拥有内水、领海和毗连区;


(三)中国南海诸岛拥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四)中国在南海拥有历史性权利。


中国上述立场符合有关国际法和国际实践。


四、中国一向坚决反对一些国家对中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的非法侵占及在中国相关管辖海域的侵权行为。中国愿继续与直接有关当事国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法,通过谈判协商和平解决南海有关争议。中国愿同有关直接当事国尽一切努力作出实际性的临时安排,包括在相关海域进行共同开发,实现互利共赢,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


五、中国尊重和支持各国依据国际法在南海享有的航行和飞越自由,愿与其他沿岸国和国际社会合作,维护南海国际航运通道的安全和畅通。



延伸阅读       


一问:南海仲裁案由何而来?


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外交部照会中国驻菲大使馆称,菲律宾就中菲有关南海“海洋管辖权”争端提起强制仲裁,并声称其依据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规定。中国政府多次郑重声明,不接受、不参与菲律宾提起的仲裁。


2014年12月7日,中国政府发表关于菲律宾所提南海仲裁案管辖权问题的立场文件,全面系统阐述中国不接受、不参与仲裁以及仲裁庭对本案明显没有管辖权的立场和理据。

  

然而,在菲律宾执意推动下,仲裁庭仍然强行推进程序。目前,仲裁庭已完成对实体问题的审理,并将于近期作出最终裁决。

  

“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菲律宾长期非法侵占中国南沙岛礁并大搞建设。现在却贼喊捉贼,滥用《公约》争端解决机制单方面提起仲裁,是一种‘恶意起诉’和讹诈行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边疆研究所研究员李国强说。


二问:菲律宾为何要提南海仲裁案?


据外交部条法司司长徐宏介绍,2013年1月23日,在菲律宾启动仲裁程序的第二天,菲外交部就发布了一份文件,明确把提请仲裁的目的描述为“保护我们国家的领土和海洋区域”,声称不要“放弃我们的国家主权”,把真实意图很露骨地讲了出来。



“菲律宾执意单方面提起南海仲裁案,实质目的是通过仲裁这种手段将其非法侵占的中国南沙岛礁据为己有,从法律上否定中国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马呈元说。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执行理事长曾令良说,作为解决问题的一种法律途径,“仲裁”乍一听是能为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做法。而菲律宾的单方面行为正是利用了人们的这种心理,具有较强的欺骗性和迷惑性。


三问:中国对仲裁案采取什么立场态度?


在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问题上,绝不接受单方面诉诸第三方争议解决办法,是中国的一贯立场。中国政府对菲律宾南海仲裁案的立场和态度一直很清楚:不接受、不参与。未来裁决结果作出后,也将不承认、不执行。


曾令良说,领土主权争议不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范事项;而关于海洋划界,中国政府早在2006年就根据《公约》规定作出了排除性声明。“虽然菲律宾对南海仲裁案进行了精心包装,但本质上都属于领土主权争议和海洋划界问题。”

    

此外,将南海争议提交仲裁也违背中国同东盟各国签署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以及中菲之间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解决争议的共识。

  

  “菲律宾的做法一不合法,二不守信,三不讲理,对中国无约束力,不影响中国行使自己的权利。”李国强说。


四问:仲裁庭是否公平公正权威?


作为应菲律宾单方面请求建立的一个临时机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违反《公约》规定,强行审理和行使管辖,属随意扩权和滥权。

    

外交部边海司副司长肖建国表示,仲裁庭一味全盘接受菲律宾的非法无理主张,实际上已沦为菲方的代理人,完全偏离了第三方程序应有的公正立场与审慎品格。

    

“仲裁庭从一开始就缺失成立的根基,恰如凭空建立的空中楼阁。”肖建国说,“对于这幢违法建筑,应予拆除,有关仲裁庭应予撤销。”

   

 “作为《公约》缔约国,中国所做的一切,针对的不是包括《公约》在内的国际法,也不是国际海洋法法庭,针对的是强行审理和行使管辖权、随意扩权滥权的南海案仲裁庭。”李国强说。



五问:南海仲裁案是不是单纯的法律案?


  “菲律宾南海仲裁案绝不是一起单纯的法律纠纷,而是一场披着法律外衣的政治闹剧。”徐宏说,“大量证据表明,菲律宾提起南海仲裁案的真实目的就在于否定中国对南沙岛礁的领土主权,并将其非法窃取中国南沙岛礁的行为合法化。”

    

域外国家的介入更让南海仲裁案充满阴谋意味。外交部长王毅曾公开指出:“菲律宾的一意孤行,显然有幕后指使和政治操作。”

    

事实上,从2013年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起,美国就如影随形。仅从公开报道看,美国白宫、国会、国务院、军方都有政要表达过对菲律宾此举的支持。

    

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海洋学会副理事长张海文说,随着美国推进“重返亚太”战略,南海问题逐渐升温。美方公开声称,南海岛屿领土争议事关美国国家利益。在这个背景下,南海仲裁案绝不能简单地放在国际法框架下分析。


六问:不参与是否意味着不作为?


不接受、不参与菲律宾所提南海仲裁案,并不代表中方在此问题上无所作为。实际上,从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案起,中国就通过多个途径、采取多种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14年12月7日,中国政府发表关于菲律宾所提南海仲裁案管辖权问题的立场文件。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新军表示,这一立场文件是中国政府标志性的“有所作为”。

    

此外,2015年10月,仲裁庭就管辖权和可受理性作出裁决之后,中国外交部发表声明,指出裁决无效,对中方没有约束力,并阐述了五点法理依据。

    

中方还通过其他多种渠道向国际社会宣介自身立场。外交部长、驻外大使、发言人等,在会见会谈、演讲、记者会等多个场合阐明中国立场,批驳菲方行径。


七问:不承认不执行裁决结果是否违反国际法?


中国外交部多次表示,无论仲裁案最终结果如何,中方都不会接受和承认裁决,更不会执行裁决。中国不会同意任何国家以此裁决为基础与中方商谈南海问题,也不会接受任何国家、机构和个人以仲裁裁决为基础提出的一切诉求和主张。

    

多位国际法专家认为,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违背国际法,仲裁庭缺失合法性、公正性,所谓中国不承认、不执行裁决结果违反国际法,“完全是贴标签”。

  

  “由于仲裁庭一开始就不具有管辖权,所以无论裁决结果对中国有利还是不利,都不具备法律效力,自然也就谈不上执行问题。”马呈元说。

    

外交部边海司司长欧阳玉靖表示,判决还没有作出来,有人就迫不及待地跳出来要中国遵守、执行裁决结果。“这些人究竟要中国执行什么样的结果?如果是要用这个裁决来限制中国在南海的主权主张或者主权行动,那岂不正好证明了仲裁庭是在越权裁判?这个裁决又怎么可能是个有效的裁决?”


八问:不利裁决是否意味着丧失南海权益?


国际法专家表示,这种情况只有裁决得到执行才会出现,但中国在仲裁案问题上的立场是不接受、不执行,且仲裁庭没有相关执行机构,因此仲裁结果不会影响中方维护南海权益。

    

徐宏说,无论是菲律宾提起仲裁,还是仲裁庭作出裁决,都不会改变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主权的历史和事实,不会动摇中国维护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决心和意志,也不会影响中国通过直接谈判解决有关争议,以及与本地区国家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的政策和立场。“希望任何方面都不要被这个案件所绑架。”

   

 “这是一场综合实力和意志的较量,涉及我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事没有妥协空间。”欧阳玉靖说。


九问:中国是否“孤军奋战”?


5月12日,在多哈举行的中阿合作论坛第七届部长级会议通过《多哈宣言》,强调阿拉伯国家支持中国同相关国家根据双边协议和地区有关共识,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和平解决领土和海洋争议问题;强调应尊重主权国家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享有的自主选择争端解决方式的权利。

    

据记者了解,已有约40个国家对中国在南海仲裁案上的立场明确表示支持,既包括东盟国家,也包括域外国家。

    

“这是国际社会对中国通过协商处理南海问题、维护南海和平稳定、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立场的理解和支持,代表着世界上维护公平正义的声音。”曾令良说。

    

他表示,仲裁庭作出裁决后,短期可能会有一些杂音噪音。对此,中国要保持在南海问题上立场、政策、态度不变,继续坚定维护自身权益、维护南海和平稳定。(此稿播发于2016年5月15日,由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白洁、杨依军、王卓伦采写


昨天,菲律宾南海仲裁案仲裁庭作出非法无效的所谓最终裁决。对此,中方多次声明,菲律宾共和国阿基诺三世政府单方面提起仲裁违背国际法,仲裁庭没有管辖权,中国不接受,不承认。




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发表关于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声明,声明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声明


为重申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加强与各国在南海的合作,维护南海和平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声明:


一、中国南海诸岛包括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和南沙群岛。中国人民在南海的活动已有2000多年历史。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和开发利用南海诸岛及相关海域,最早并持续、和平、有效地对南海诸岛及相关海域行使主权和管辖,确立了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相关权益。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中国收复日本在侵华战争期间曾非法侵占的中国南海诸岛,并恢复行使主权。中国政府为加强对南海诸岛的管理,于1947年审核修订了南海诸岛地理名称,编写了《南海诸岛地理志略》和绘制了标绘有南海断续线的《南海诸岛位置图》,并于1948年2月正式公布,昭告世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10月1日成立以来,坚定维护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以及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决定》等系列法律文件,进一步确认了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三、基于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的长期历史实践及历届中国政府的一贯立场,根据中国国内法以及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包括:


(一)中国对南海诸岛,包括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和南沙群岛拥有主权;


(二)中国南海诸岛拥有内水、领海和毗连区;


(三)中国南海诸岛拥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四)中国在南海拥有历史性权利。


中国上述立场符合有关国际法和国际实践。


四、中国一向坚决反对一些国家对中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的非法侵占及在中国相关管辖海域的侵权行为。中国愿继续与直接有关当事国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法,通过谈判协商和平解决南海有关争议。中国愿同有关直接当事国尽一切努力作出实际性的临时安排,包括在相关海域进行共同开发,实现互利共赢,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


五、中国尊重和支持各国依据国际法在南海享有的航行和飞越自由,愿与其他沿岸国和国际社会合作,维护南海国际航运通道的安全和畅通。



延伸阅读       


一问:南海仲裁案由何而来?


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外交部照会中国驻菲大使馆称,菲律宾就中菲有关南海“海洋管辖权”争端提起强制仲裁,并声称其依据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规定。中国政府多次郑重声明,不接受、不参与菲律宾提起的仲裁。


2014年12月7日,中国政府发表关于菲律宾所提南海仲裁案管辖权问题的立场文件,全面系统阐述中国不接受、不参与仲裁以及仲裁庭对本案明显没有管辖权的立场和理据。

  

然而,在菲律宾执意推动下,仲裁庭仍然强行推进程序。目前,仲裁庭已完成对实体问题的审理,并将于近期作出最终裁决。

  

“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菲律宾长期非法侵占中国南沙岛礁并大搞建设。现在却贼喊捉贼,滥用《公约》争端解决机制单方面提起仲裁,是一种‘恶意起诉’和讹诈行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边疆研究所研究员李国强说。


二问:菲律宾为何要提南海仲裁案?


据外交部条法司司长徐宏介绍,2013年1月23日,在菲律宾启动仲裁程序的第二天,菲外交部就发布了一份文件,明确把提请仲裁的目的描述为“保护我们国家的领土和海洋区域”,声称不要“放弃我们的国家主权”,把真实意图很露骨地讲了出来。



“菲律宾执意单方面提起南海仲裁案,实质目的是通过仲裁这种手段将其非法侵占的中国南沙岛礁据为己有,从法律上否定中国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马呈元说。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执行理事长曾令良说,作为解决问题的一种法律途径,“仲裁”乍一听是能为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做法。而菲律宾的单方面行为正是利用了人们的这种心理,具有较强的欺骗性和迷惑性。


三问:中国对仲裁案采取什么立场态度?


在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问题上,绝不接受单方面诉诸第三方争议解决办法,是中国的一贯立场。中国政府对菲律宾南海仲裁案的立场和态度一直很清楚:不接受、不参与。未来裁决结果作出后,也将不承认、不执行。


曾令良说,领土主权争议不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范事项;而关于海洋划界,中国政府早在2006年就根据《公约》规定作出了排除性声明。“虽然菲律宾对南海仲裁案进行了精心包装,但本质上都属于领土主权争议和海洋划界问题。”

    

此外,将南海争议提交仲裁也违背中国同东盟各国签署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以及中菲之间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解决争议的共识。

  

  “菲律宾的做法一不合法,二不守信,三不讲理,对中国无约束力,不影响中国行使自己的权利。”李国强说。


四问:仲裁庭是否公平公正权威?


作为应菲律宾单方面请求建立的一个临时机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违反《公约》规定,强行审理和行使管辖,属随意扩权和滥权。

    

外交部边海司副司长肖建国表示,仲裁庭一味全盘接受菲律宾的非法无理主张,实际上已沦为菲方的代理人,完全偏离了第三方程序应有的公正立场与审慎品格。

    

“仲裁庭从一开始就缺失成立的根基,恰如凭空建立的空中楼阁。”肖建国说,“对于这幢违法建筑,应予拆除,有关仲裁庭应予撤销。”

   

 “作为《公约》缔约国,中国所做的一切,针对的不是包括《公约》在内的国际法,也不是国际海洋法法庭,针对的是强行审理和行使管辖权、随意扩权滥权的南海案仲裁庭。”李国强说。




五问:南海仲裁案是不是单纯的法律案?


  “菲律宾南海仲裁案绝不是一起单纯的法律纠纷,而是一场披着法律外衣的政治闹剧。”徐宏说,“大量证据表明,菲律宾提起南海仲裁案的真实目的就在于否定中国对南沙岛礁的领土主权,并将其非法窃取中国南沙岛礁的行为合法化。”

    

域外国家的介入更让南海仲裁案充满阴谋意味。外交部长王毅曾公开指出:“菲律宾的一意孤行,显然有幕后指使和政治操作。”

    

事实上,从2013年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起,美国就如影随形。仅从公开报道看,美国白宫、国会、国务院、军方都有政要表达过对菲律宾此举的支持。

    

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海洋学会副理事长张海文说,随着美国推进“重返亚太”战略,南海问题逐渐升温。美方公开声称,南海岛屿领土争议事关美国国家利益。在这个背景下,南海仲裁案绝不能简单地放在国际法框架下分析。


六问:不参与是否意味着不作为?


不接受、不参与菲律宾所提南海仲裁案,并不代表中方在此问题上无所作为。实际上,从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案起,中国就通过多个途径、采取多种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14年12月7日,中国政府发表关于菲律宾所提南海仲裁案管辖权问题的立场文件。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新军表示,这一立场文件是中国政府标志性的“有所作为”。

    

此外,2015年10月,仲裁庭就管辖权和可受理性作出裁决之后,中国外交部发表声明,指出裁决无效,对中方没有约束力,并阐述了五点法理依据。

    

中方还通过其他多种渠道向国际社会宣介自身立场。外交部长、驻外大使、发言人等,在会见会谈、演讲、记者会等多个场合阐明中国立场,批驳菲方行径。


七问:不承认不执行裁决结果是否违反国际法?


中国外交部多次表示,无论仲裁案最终结果如何,中方都不会接受和承认裁决,更不会执行裁决。中国不会同意任何国家以此裁决为基础与中方商谈南海问题,也不会接受任何国家、机构和个人以仲裁裁决为基础提出的一切诉求和主张。

    

多位国际法专家认为,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违背国际法,仲裁庭缺失合法性、公正性,所谓中国不承认、不执行裁决结果违反国际法,“完全是贴标签”。

  

  “由于仲裁庭一开始就不具有管辖权,所以无论裁决结果对中国有利还是不利,都不具备法律效力,自然也就谈不上执行问题。”马呈元说。

    

外交部边海司司长欧阳玉靖表示,判决还没有作出来,有人就迫不及待地跳出来要中国遵守、执行裁决结果。“这些人究竟要中国执行什么样的结果?如果是要用这个裁决来限制中国在南海的主权主张或者主权行动,那岂不正好证明了仲裁庭是在越权裁判?这个裁决又怎么可能是个有效的裁决?”


八问:不利裁决是否意味着丧失南海权益?


国际法专家表示,这种情况只有裁决得到执行才会出现,但中国在仲裁案问题上的立场是不接受、不执行,且仲裁庭没有相关执行机构,因此仲裁结果不会影响中方维护南海权益。

    

徐宏说,无论是菲律宾提起仲裁,还是仲裁庭作出裁决,都不会改变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主权的历史和事实,不会动摇中国维护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决心和意志,也不会影响中国通过直接谈判解决有关争议,以及与本地区国家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的政策和立场。“希望任何方面都不要被这个案件所绑架。”

   

 “这是一场综合实力和意志的较量,涉及我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事没有妥协空间。”欧阳玉靖说。


九问:中国是否“孤军奋战”?


5月12日,在多哈举行的中阿合作论坛第七届部长级会议通过《多哈宣言》,强调阿拉伯国家支持中国同相关国家根据双边协议和地区有关共识,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和平解决领土和海洋争议问题;强调应尊重主权国家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享有的自主选择争端解决方式的权利。

    

据记者了解,已有约40个国家对中国在南海仲裁案上的立场明确表示支持,既包括东盟国家,也包括域外国家。

    

“这是国际社会对中国通过协商处理南海问题、维护南海和平稳定、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立场的理解和支持,代表着世界上维护公平正义的声音。”曾令良说。

    

他表示,仲裁庭作出裁决后,短期可能会有一些杂音噪音。对此,中国要保持在南海问题上立场、政策、态度不变,继续坚定维护自身权益、维护南海和平稳定。(此稿播发于2016年5月15日,由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白洁、杨依军、王卓伦采写


四川蜀缘律师事务所

客服专员

客服专员

客服专员

客服专员

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