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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知识积累指引(内部使用)
信息来源: 作者: 更新日期:2016/3/21 2:24:27
发布时间: 2015-04-27 15:15:44   作者:张健   来源: 微信公众号 法悟(fawu01)    --> 我要评论() 摘要:         文/张健 大成(福建)律师…
发布时间: 2015-04-27 15:15:44   作者:张健   来源: 微信公众号 法悟(fawu01)   我要评论()
摘要:

 

 
 
  文/张健 大成(福建)律师事务所

  来源/微信公众号 法悟(fawu01)
 
 
 
  1.总则
 
 
  1.1为了使团队民事诉讼知识数据库的数据能够得到及时更新,且确保数据全面、及时和有效,特制订本指引。
 
  1.2民事案件诉讼知识积累是团队每个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每个团队成员必须按照团队安排进行诉讼知识积累,并按规定提交给团队进行数据处理和管理,以便于团队及时使用。
 
  1.3进行诉讼知识积累必须坚持及时、持续、全面、真实和有效的原则。
 
  1.4进行积累的诉讼知识的形式应当满足数据处理和管理的需要。
 
  1.5提交处理的数据必须明确来源,并保证使用者能够进行有效核实,准确应用。
 
  2.知识积累内容
 
  2.1凡是有利于提升团队律师诉讼专业能力和律师执业技能的知识都列入积累的范围。
 
  2.2需收集的诉讼知识包括如下类别:
 
  2.2.1法律法规信息;
 
  2.2.2司法解释、司法政策信息;
 
  2.2.3案例信息;
 
  2.2.4专门问题研讨信息;
 
  2.2.5相关领域学术研究信息;
 
  2.2.6相关行业的信息;
 
  2.2.7团队确定的其他信息。
 
  2.3通过诉讼知识的积累应当实现团队知识数据库的更新与完善,最终实现如下功能:
 
  2.3.1形成专属团队的专业机构所提供的数据库的补充数据库;
 
  2.3.2能够迅速查询到办案所需的法律信息及相关信息,并能够采取有效的手段展示给裁判机构;
 
  2.3.3校验通过非权威渠道获得的信息真实性;
 
  2.3.4在具体案件中及时获得能够影响裁判机构决策的信息;
 
  2.3.5在具体案件中能够通过数据分析,为诉讼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2.3.6对研究诉讼领域的发展和趋势判断提供技术支持。
 
  3.知识积累规划
 
  3.1团队管理者负责制订知识积累规划。明确知识积累的目标以及实现知识积累的途径、手段和工具,并制订详细的知识积累方案。
 
  3.2团队管理者应当及时根据团队的业务和市场定位,按照制定的知识积累规划,依据团队所关注的行业,结合法律法规以及司法政策的变化,及时公布知识积累的关键词。
 
  3.3团队管理者应当及时对知识积累规划进行调整,以满足知识管理和知识使用的需要。
 
  3.4团队成员在处理团队事务或进行知识积累时,应当关注知识积累规划的执行效果,并及时反馈给团队的管理者,以便于其及时调整规划。
 
  3.5团队的成员应当积极对知识积累提出合理化建议,团队可以对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团队成员进行奖励。
 
  4.知识积累渠道
 
  4.1团队成员应当通过指定的如下途径获得诉讼知识:
 
  4.1.1著作和期刊;
 
  4.1.2办案信息;
 
  4.1.3网站;
 
  4.1.4微信公号;
 
  4.1.5专业机构的数据库;
 
  4.1.6团队指定的其他获得诉讼知识的途径。
 
  4.2团队成员必须在如下著作和期刊中收集诉讼知识:
 
  4.2.1《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4.2.2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一庭、立案二庭主编的《立案工作指导》;
 
  4.2.3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主编的《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
 
  4.2.4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主编的《商事审判指导》;
 
  4.2.5最高人民法院主编的《知识产权审判案例指导》;
 
  4.2.6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主编的《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指导》;
 
  4.2.7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主编的《审判监督指导》;
 
  4.2.8最高人民法院或各庭室主编的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4.2.9《人民司法》;
 
  4.2.10《人民法院报》;
 
  4.2.11《中国律师》;
 
  4.2.12团队指定的其他著作或期刊。
 
  4.3团队成员应当在如下网站收集诉讼知识:
 
  4.3.1最高人民法院网(http://www.court.gov.cn);
 
  4.3.2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zgcpwsw/);
 
  4.3.3中央人民政府网(http://www.gov.cn);
 
  4.3.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网(http://www.npc.gov.cn);
 
  4.3.5中国律师网(http://www.acla.org.cn);
 
  4.3.6团队指定的其他网站。
 
  4.4团队成员应当在如下公众微信号收集诉讼知识:
 
  4.4.1最高人民法院(ID:ch_zgrmfy);
 
  4.4.2天同诉讼圈(ID:tiantongsusong);
 
  4.4.3法客帝国(ID:EmpireLawyers);
 
  4.4.4审判研究(ID:spyjwenxin);
 
  4.4.5高杉Legal(ID:gaoshanlegal);
 
  4.5.6团队指定的其他公众微信号。
 
  4.6团队成员应当在如下专业机构的数据库搜集诉讼知识:
 
  4.6.1威科先行;
 
  4.6.2北大法宝;
 
  4.6.3团队指定的其他专业机构提供的数据库。
 
  4.7团队成员应当通过如下搜索工具获得诉讼知识:
 
  4.7.1百度(用于新闻搜索);
 
  4.7.2搜狗(用于微信信息搜索);
 
  4.7.3团队指定的其他搜索工具。
 
  4.8团队指定的人员应当定期组织征订和购买指定的著作和期刊,并及时交付指定人员进行知识提取和整理。
 
  4.9团队指定的人员应当每周至少于每周一早上8:00和每周五下午17:00登录一次当当网,按团队指定关键词搜索相关书籍的出版信息。
 
  4.10团队指定的人员应当每天早上8:00利用百度在“百度新闻”中以“最高人民法院”及指定的其他关键词搜索有关信息;同时搜索“裁判文书网”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及指定的其他法院的裁判文书公布情况。
 
  4.11团队指定的人员应当至少于每周一早上8:00和每周五下午17:00登录一次“威科先行”和“北大法宝”,按团队指定关键词搜索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更新情况。
 
  4.12团队指定人员应当按团队规定的时间定期收集相关诉讼知识。
 
  5.诉讼知识积累的方法
 
  5.1按团队诉讼知识数据库要求的格式设计excel表格,并将收集的信息进行归纳和整理,并录入excel。
 
  5.2用于录入诉讼知识的excel表格至少应当包括:知识来源、作者姓名、作者所属单位、类别或案由、内容摘要、关键词等。
 
  5.3利用书籍完成诉讼知识提取后,应当将书籍按团队的《团队图书管理办法》进行编号并存放,以便于信息的复核和复制等。
 
  5.4对于网页信息和手机信息,应当保存在指定的“印象笔记”的账户中,同时打印成纸质版,并制作目录定期装订成册后保存,以便于信息的复核和复制等。
 
  5.5对团队办理的案件信息,团队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的诉讼知识,应当制作成纸质版,制作目录后定期装订成册后保存,以便于信息的复核和复制。
 
  6.知识数据移交
 
  6.1诉讼知识提取完毕后,形成的excel和纸质文档应当分别及时移交给团队指定的数据处理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
 
  6.2记录诉讼知识的电子文档应当通过指定的邮箱传递,并及时做好备份,防止数据破坏和丢失。
 
  6.3诉讼知识处理完毕后,由团队向团队成员统一发布并组织学习。
 
  6.4积累的诉讼知识及相关信息应当保密,未经团队同意不得对外公开。
 
  6.5需要使用所积累的诉讼知识的应当遵守《团队诉讼知识管理办法》。
 
  7.其他
 
  7.1本指引仅供团队内部使用。
 
  7.2团队各成员在使用本指引期间,应当注意收集各方反馈信息及执行效果,并总结经验,以便于对本指引不断进行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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