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张青松 来源:律师营销网
作为律师来讲,心态非常重要,所以我说的这些目的是想告诉大家,讲的这些内容很俗,但是不要觉得它俗,自己可以感受一下,有的时候可能会对你有启发。
一、坏习惯对人的影响
对于人的影响,做人和生活方式的问题。比如不吃早饭是一种坏习惯,包括抽烟、喝酒这些都是坏习惯。但是有的时候生活上小的一种坏习惯,有的时候仅仅是影响你的一种生活方式、身体健康或者是你的精力状态的问题,可能有的时候会影响你的整个事业的发展。对于律师来讲,这个行当可能受个人的一些不良习惯的影响更明显一点,因为律师是靠一种人的魅力去工作,靠一种人的魅力去取得工作的机会,和把工作做好。如果这个人一看就很讨厌,不懂规矩,一看就是不上层次的人,这个人你认为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人吗?如果一个律师不被人信任的话,他不会把一个自己觉得很重要的业务交给你。所以坏的一些生活习惯,可能对于律师的影响,比其他行当更明显。
二、律师有哪些致命的坏习惯
(一)欠缺律师形象和言谈举止
关于律师的形象和言谈举止,昨天在开律师大会的时候,很多的律师代表谈了这样一个问题,因为大家都很关注,就是现在外籍的律师进京和外地户口的律师实习,办这行要把档案调到北京来,但是北京的人才中心又不吸收外籍档案,这样就形成了把外地户口的人拒绝在北京之外了,这个政策对现在律师界影响非常大,已经有人说要起诉司法局、起诉律协。我个人认为它本身是一个脑子里有水的政策,我们不去评判它。但是很多代表在质问,为什么会制定这么一个政策的时候,有一些人在做一个解释,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理由,就是外地的律师对北京的律师的形象影响非常严重,而且外地的律师业务素质很低,职业道德低下等等。而北京已经两万多律师了,它需要高素质人才。
我就问了一个问题,我说现在统计一下,北京有228个律师代表,这些律师代表有多少是有北京户口的。那些有北京户口的律师代表,又有多少就是北京出生、北京长大的。我说如果按照第二个标准来算,所谓北京律师连20%都不到,都是外地律师。但是他举了一个例子,有一些年轻律师和一些外籍律师,认为到北京打上领带就可以挣钱。
我就想,律师穿什么样的衣服是合适的?是不是只有打领带才是最合适的?律师是喜欢打领带,喜欢穿西装的,而且我也一贯的主张,尤其在一些正式的场合下,律师应该是穿正装的。因为不管公众对我们的判断怎么样,我们是一个专业人士,作为专业人士,律师要给客户、给任何人留下一种形象,其实就是要专业。律师并不是打上领带就挣钱的职业,律师应该是穿的很得体,并不一定非要是西装、领带。我觉得律师平时要注意自己的形象。
第二个就是言谈举止,我观察了一下,有两种不太好的习惯:一种就是不说话,一般的公众对于律师这个职业的判断,如果你们有一个朋友,应该也有这样的经历。这些朋友不是在法律界里的,也不是律师,那么你问他,律师是什么形象?他认为律师是一个能言善辩的一种形象。很多朋友在一起聚会的时候,你如果说多了他就会说,你是律师我说不过你。其实无所谓,你就是一个律师,律师是不是真的就是口若悬河的这么去说?我觉得不一定。但是关键我们的律师不说话,这就是很大的问题。还有另外一个极端,就是律师太能说话了。在任何地方,他不分场合,胡说八道,这就是乱说话,为了说话而说话。
言谈举止怎么去处理?我觉得这个不好拿捏。实际上骨子里面,从根本上来讲,还是律师需要提高自身的个人修养,把个人修养提高了,言谈举止自然也就会变得更为得体。无论是从衣着、形象还是言谈举止上,律师要达到什么样的效果?可以总结一下:第一个是专业,形象是专业的,你的说话一听就是法律行当的人,尤其对那些不懂法的人,你说出来让别人听着茅塞顿开。遇到一群懂法的人,你把它表达出来,发现他原来比我强,达到这样一个效果就是非常的专业。第二自信,当事人不会愿意把自己的事情委托给一个不自信的人去处理的。
实际上,我个人也有这样的一些坏习惯,比如我刚才所说的在很多场合上不说话,很害羞的样子,我曾经一度这样过。我以前大四实习在法院,我们是大四上半年集中实习,在法院做了半年的助理审判员,当时接触了很多律师、法官,就跟他们交流说,你看我毕业了之后,我能干什么,你给我点指导,我说我特别想做律师。我能够征求意见的朋友,都给我意见忠告我,说你最好别做律师,你的性格适合做法官,而不适合做律师,因为你太内向,见了谁都不说话,到哪个地方都不开口,这个会散了都还不知道你是谁。当时对我的打击很大,但是经过这么多年的磨炼,我觉得很多时候还是可以开口说了。
(二)如何开拓案源不明确
确实我们压力很大,如果你不给我案子,我就意味着要饿着,所以我们不得不去功利。但是这种功利表现的太明确,可能是很多的年轻律师所面临的问题,这种心态确实不太好把握。你自己想一想,你愿不愿意和一个非常有功利心的人,或者抱着某种功利目的和你交往做真正的朋友呢?你肯定不愿意。你自己都不愿意,你还到别人的面前,你见老板、企业的人员就抱着非常功利的心去和别人交往,他肯定也不愿意和你交往。
既然连朋友都不愿意交,这个律师就不可信,怎么可能会拿到业务。所以很多律师最后走上了一个非常危险的道路,就是和这些企业人员形成一种商业关系。如果以功利的目的和别人打交道的时候,必然会走向一种商业化,商业化的交往当然很干净,就像买白菜一样。但是这已经就开始往监狱里快步前进了,所以当你仍然赚不到钱的时候,你还在苦海里熬,当你赚到钱的时候,基本上你的有罪证据已经定下来了,所以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
另外,开拓案源有些年轻律师不明确,我觉得这完全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尚权律师事务所是一个业务面太窄的一个律师事务所,只办刑事案件,其他案件禁止办理。所以有很多的年轻律师到我们这里来实习,或者到我这里来执业,我们一般都要提一个忠告,建议尽量的别在我们这干,因为做律师,现在刚刚出道的律师,除非早就发誓我就做一个刑辩律师,那没问题,我们着力培养。但是我知道尤其现在就业压力这么大的情况下,很多的年轻律师之所以做律师,不是热爱律师这一行的,没办法,公检法进不去,公务员考不上,国有企业招满了,没办法才做律师。像这样的律师,可能还不知道是不是适合做律师,其次是究竟适合做哪一个方面的律师,怎么做?我觉得好多律师未必就那么清楚。
所以基于这样的情况,我建议年轻的律师,应该到一个相对比较综合的律师事务所,这样就什么样的业务都可以接触一下。因为一般来讲综合的律师事务所的人是比较多的,什么样的律师都能够遇到,然后观察他们、学习他们、抵制他们,然后塑造出自己特有的性格。当你基本上磨合差不多的时候,你会找到一个律师的感觉,然后你觉得你适合哪一方面,这个时候可能所谓的专业化方向,或者是寻求案源的走向,会自然而然的形成。当然这里面也有律师的培养。
为什么它和案源有关系?因为现在很多的问题,到去年年底的时候,北京市律协委托零点调查公司做的一个调查,去年北京律师接近一百亿的创收,但是收入100万以下的律师,在北京2万多律师当中,只占8.1%,这个数字非常的低。这么一个数字,实际上整个市场的划分都被这帮有钱的律师拿走了。年轻的市场在哪?还有一个数字,就是创收20万以上的律师,北京大约是占44.6%,接近一半的律师年创收是在20万以下。
我们的律师制度虽然只有30年,但是大家都知道律师都是很聪明的人,它的市场划分都已经形成了规模,有些东西都被拿走了。这个时候年轻律师的案源在哪个地方?就是那些已经有了很多案源的律师的身上,你怎么把他的业务撬下来,这是一个律师当中谁都不敢说明白的道理。尤其是民商事业务,可能这个律师你从他这拿一个案子,你就可能三年之内可以用他作为物质基础,然后再重新打拼自己的天地。甚至从他拿走一个法律顾问单位,那就有可能未来的若干年内,你就有了保证。自信是钱培养出来的,没钱自信什么呢?你不可能有足够的自信。所以我觉得要从上一辈的律师身上挖掘出来业务。
上次我就说首先你能不能把这个助理做好,我们律师事务所的年轻律师是这样,我把案子交给你,当事人不给我打{被过滤},你就办成功了。如果当事人还给我打{被过滤}找我,你就属于做的不好。如果这个当事人后来通过办这个案子,后来又拿到一个案子,这个案子就属于你自己的独立创收,我们就是这样鼓励的。
现在的关键是你能不能把这件事情做好,你是上来就琢磨怎么和当事人之间进行勾结,然后把钱拿走了。刑事案件可能稍好一点,但是民商的这些东西真是不好把握。我知道有一些年轻律师在抱怨,这些老律师拿我们当驴用,光让我推磨,不告诉我粮食从哪来。连接触客户的机会都没有,无非就是在办公室打打文件,甚至有的把客户的名字都给抠掉,唯恐你接触他的客户。我说这是一种对年轻人不负责任的做法,这个事情有点过分。问题是有很多年轻律师,他目的并不是从你身上学到哪些东西,而是目的就是来撬你业务的。这实际上是年轻律师自身有问题。
无论是走到哪一个律师事务所,你都有这么一个艰苦奋斗的过程。与其在这个所还能撬一个业务,到这个所还要重新再撬,还不如继续在这继续撬。你只要做好了,老律师是愿意把业务给你分过去的,这样你才有一个独立的天地。
另外就是撬完了之后,怎么去开拓业务。这个时候如果你想独立的走出来去做律师,你就应该有自己的专业方向。2万多律师,如果你现在执业才一年,当你执业五年的时候,基本上算是一个比较熟练的律师的时候,北京可不止2万律师了,那个竞争是相当激烈了,现在也是很激烈。你怎么去规划?这么多律师为什么不请别人,就请你,你得有这个想法。你哪些地方比别人强?你的专业程度、你的人脉、个人素养等等。实际上有一个细节,比别的律师做的好,你就比别的律师强,就是要熬,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第二个方面就是要有规划,要发展自己的专业方向,或者自己的特长出来,然后用一切办法把它推广出去,让别人知道。
(三)客户关系维护不当
我认为这不属于我们所讲的律师的坏习惯,这是一个我们执业素质和敬业精神的问题,或执业方法问题。有一些律师最后会出一些事情,可能有些时候还是一些老律师。为什么会出这样的事情?有的时候是因为职业道德的问题,有的时候是因为业务素养的问题,而有的时候职业道德也做的非常的到位,然后你自己的法律素养也非常的高,但是同样还是出了事情,这样的案子是有的。为什么?实际上就是没有认清律师和当事人之间究竟是一个什么关系。
你接手了这个业务之后,非常努力的去做了工作,也尽了最大努力,甚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做了非常专业的论证和研讨,最后这一切方案操作都没有问题,但是最后办案效果不好,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处理的一塌糊涂,最后甚至导致了退费。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实际上我们不要去找当事人的问题,当事人再有问题,他给你钱,你不说把他培养好了之后,才让他给你钱,那是不可能的。因为他已经固有了,你不能改变他。大家如果了解的话,你可以知道,医生从来不给自己看病,这就是律师和当事人之间一定不能够产生不应该有的爱恨情愁,他和你之间永远是一种商业。这是一个悖论,一方面我们要求律师、律师事务所对当事人提供无微不至的、全方位的服务,要彻底的、完全的理解他们的心情,然后要尽最大努力为他保障权益。另一方面,当我们一旦服务的足够深、足够强,我们就陷进去了,因为我们忽略一个问题,我们也是人,我们就普遍对当事人多多少少产生不应该有的感情。当这种感情尤其是刑事案件当中,因为这个案子实际上涉及到某一个当事人的自由或者生命的问题,家属自然是全力办这个事情。而他们表现出来的所有的亲情和对这个事情的关注,和他们这种无助和可怜,他自然的就会吸引你,当你用较强的服务意识逐渐节和他们融合为一体最后就发现你成了当时人的亲属,而忘了自己是个律师。你在这个时候已经在这个案件的诉讼过程当中,你已经不是一个律师的角色了,所以你所做的任何的事情,都已经偏离了这个律师这个职业应当去做的东西,所以就会出了问题。
所以和客户之间的关系处理,一定要保持清醒,要有一种职业上的距离。你是一个专业人士,我收了你的钱,然后我来为你提供法律服务,仅限于法律服务。我所看到的问题,是你们所看不到的,如果你要融入到和他们产生了爱恨情愁的话,那可能就麻烦了,你找不到北了。因为服务过度而导致的问题,将来会越来越多。因为现在竞争太激烈了,法律都差不多,职业技能上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无非是长的好看一点、丑一点,剩下还有一点人脉上的区别。但是最重要体现出来,可能要从服务上,服务的不同,服务的深度、广度和细节上可能做出一个区分来,这可能是一个发展趋势,这样提高竞争力。这种服务如果一旦过度,吃亏的是律师。

(四)缺乏时间管理、惰学、惰思
缺乏时间管理也就是工作缺乏计划性。这恐怕不是一种坏习惯,而是有没有这样一种计划的意识。就我们来讲,律师怎么去做计划,尤其是作为一个个人,律师事务所有的时候还可以做一些规划,律师个人怎么去做计划?这是一个很头疼的事。有了案子,这个案子还可以做计划,但是诉讼案件,这个计划不在我手里,在法官手里。法官想什么时候办什么程度就办什么程度,而律师这种计划怎么去做,我觉得这是一个职业规划的问题。
实际上作为律师个人来讲,在有法律业务的同时,可以做一些工作计划,但是当作为自己个人的职业,是不是头脑中有一个规划。有一些律师是这样的,他干了好多年,但是没成大律师,最后成了老律师,因为他没有规划。律师要根据律师事务所的情况,自己要有一个计划。因为律师事务所是管不了律师的,但是体自己走与不走,或者往哪个领域里发展,你究竟是搞刑事、民事还是非诉还是做仲裁,你自己要有一个规划,自己的事情慢慢的规划,然后寻找自己适合的环境,要有这样的意识才行。
关于惰学、惰思这是坏习惯。像民法通则落实了很多年,但是任何一个时候拿出来再看,你都有新发现,都有自己不知道的东西。还有民事诉讼、刑法、刑诉这样的法律,什么时候翻总会有新的发现,这就叫学习。但是我们很多律师不是这样,现在这种问题可能会更严重。对于老律师来讲,他可能经验主义比较强,再加上可能还有别人在帮助你。
第二个理由就是现在竞争太激烈,压力太大,我们没有功夫、没有精力这么去看法条。对于尤其是刚刚执业,尤其是一到三年的这个概念,那是非常痛苦的。尤其是自己执业。
第三个理由就是现在的法律法规更新太快,变化太快了,量太大了。一个专业化的发展取向,恐怕是有必要的。有的时候很多东西是用不着的,但是这种量是很恐怖的。业务知识的学习,对于律师来讲,尤其是年轻律师,如果想和老律师对抗,你就必须在业务上干掉他。为什么有一些老律师不让你接触案件?因为你的业务根本就不如他棒。因为你提出的一些问题都不着调,这个老律师一看案件,就知道这个案件是怎么样,而且马上就给你指出来核心地方在哪个地方,然后有什么样的法律的规定,他虽然说不很清楚,但是大概的法律原则和精神,在哪个地方查,而且基本上一查都能够查的到,而给你一个案件,你拿在手里以后,最后你说不出来,好不容易说出一半句,被老律师一句话给你否掉,说不可能。
关于惰思,就是客户接待、法律咨询、办理失败后不善于归纳总结等方面。这一点对于成功的律师和不成功的律师,区别就在这个地方。比如一个客户很难缠,没法处理。他可能会和这个客户吵,但是不去考虑下一步可能还会遇到这么一个难缠的客户,遇到这样难缠的客户,下回我会用什么样的应对策略,并且把这种经验能够记录下来,甚至一些办案上的办案的成与败的经验和教训,自己不去总结它。
三、律师改变坏毛病的方法
如何改善律师形象和言谈举止
有几个数字可以供大家参考,公众对于律师的需求和律师自己对律师的理解差异很大。按照去年律协所做的调查,关于什么样的律师是好律师,有一个问题:和法官的关系,究竟有多重要。就是当事人在选择律师的时候,对于律师和法官的关系的理解,他要求有多大。大概的意思就是律师认为,当事人在选择律师的时候,考虑与法官的关系的时候,假设是一百分制的,律师在这个地方大约有68分。也就是大部分律师当事人是这样需求的。但是公众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得分只占3.8。也就是说事实上当事人在选择律师的时候,虽然我们所接触的当事人,给我们留下很深刻的印象,大部分当事人说你有没有人,认不认识法官或者和哪个检察院熟不熟。但是这个调查让我们一下子有点不理解,实际上公众非常不看重律师和法官之间的关系。这个报告有利于大家对于将来职业规划和职业方法,以及职业理念上有指导意义的数字。
律师的个人形象和他的言谈举止上,我们应当注意的一些,我们是不是像你们看到的有些律师,动不动就是我和高检的熟,然后哪个庭长是我哥们,在谁的面前都这样吹,这样去做好不好?就我个人来看,我是很烦这样的律师。我觉得从尊重这个职业上来讲,这是对律师整体形象的毁坏。但是从他个人来讲,从商业上来讲能不能吸引他的案源。如果公众是这样的一个考虑,那就是他和我们律师之间的考虑完全是相反的,我们应当用一种什么样的形象出现在这个社会或者当事人面前。
我们国家对于律师从法律上的界定,也一直不断的在变,甚至{被过滤}上的话语也不一样。原先的律师暂行条例是国家法律工作人员,后来律师法把它作为社会法律工作者,现在又改成了法律执业人员。最后{被过滤}又说我们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我们的定位一直还不是太稳定,但是我们自己应当去认识它应该是一个什么形象。
相反我们很多律师又不太理解,认为我们的形象不太高大,实际上作为我们中国,只有三十年法制的历史,我们的律师制度还正在发展扩大当中,实际上公众对于律师的认识,是相当模糊的,还有很多人不知道律师是干什么的。在这样的一个情景下,就我个人来观察、判断,我觉得中国的律师在公众当中的形象,还是相对比较正面的。
我们在对自己的形象包装和表现的时候,至少的现有律师当中,一定杜绝两种情况:一个就是不要做承包商,当事人找你这个律师,说你给我达到什么样的结果,你给我打保票,我就给你多少钱。律师又迫于这种竞争压力,就开始胡说八道,开始承诺。实际上从接这个案子的一刻起,你已经就不是一个律师了,律师是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业工作者,他不是一个承包下这个案件,我为你达到一个什么目的的。尤其是在刑事案件,这也是我们的职业纪律所不允许的。第二种就是不要做代理商,就是当事人有了这个案件之后,他找到律师,他问你哪个地方有没有人,你有人这个案子就交给你,交给你之后,律师费给你两万,然后我再给你五万,你去打点法官。实际上他就是想找一个人代表他去送钱,去给别人做一些{被过滤}的活动。
第二个数字,就是公众对于律师的需求,他需要一个什么样的法律服务?有77%以上的公众需要免费的法律服务,我们的老百姓对于律师的需求是什么,所以你被骂很正常,因为绝大部分人希望你给他提供免费的东西,你偏偏又收人家钱。如果我们做一个社会调查:你究竟需要多少钱的价格去买房子?我们会填三千、五千、一万,但是我想很少有人会写:我希望免费给我房子。所以公众对于律师的认识处于这么一个阶段,尤其是你为公民去提供法律服务的时候,你作为他的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时候,你想象一下,他会怎么样对待你的收费行为。
这个数字给我们的启示,我觉得最重要的就是我们怎么样开拓案源。我们肯定不希望开拓免费的案源,我们就是要怎么样面对失败。你能不能坚持,我所谓的坚持,就是你能不能把你定下的目标走到底,走到底肯定没有不成的,坚持当中我们最难坚持下去的就是{被过滤}。我们追求的目标是什么?是我们今天花一万块钱吃个饭,他就给我们两万块钱的业务,我们追求的目标是出去撒一个名片,别人就会说恰好我这里有个诉讼?我们是这样的追求目标吗?我们追求的目标是我们在办公室坐着,然后当事人打{被过滤}说,张律师,方便不方便,见你一下,有没有时间接个案子,希望你百忙之中接我这个案子,要让客户来找你。如果是你去找客户,你知道谁家有事吗?
事情应该怎么干,自己要有个规划,我说的就是年轻律师,有的人他不来聘请,见了你之后不聘请你,可能原因是觉得你太年轻了,也可能是觉得表达不行,或者名气不行。那些都是你的误解,最重要的是他根本就没想付钱。接近80%不愿意付钱,所以他走了就走了,你心态放平就可以了。所以认准一条路走下去,总会有一天,你会成功的。
我们的法律服务市场很大,现在大的不得了,如果大家愿意的话,我可以再给你们推荐一个思路。有很多人喜欢做非诉,那种既不受{被过滤}的气,不用看检察官的脸,也不用理法官怎么讲。然后到那当事人都是很尊敬的,那真的觉得律师是一个体面的职业。非诉真的就像我们所想象那样,被那些大所或者所谓的大律师瓜分尽了吗?我觉得未必,这个市场才开发了九牛不足一毛。
现在这个社会分工逐渐的细化,越是年轻的,越是文化素养比较高的,他越是能够知道要用中介,要用第三方的力量才能解决的问题解决的更专业,他们有这样强烈的意识。这些客户,如果在这个区有五百家,你能不能推出某一个产品,研究一下,然后就针对这样特殊的情况,我给你提供一个服务,这种服务可能比较便宜,你这个老板也不用动脑子,天天说找个律师然后吃顿饭,把吃饭这个钱给你就够了。当这种业务一旦做出特色,你摸索出一套非常独到的服务特点,你就走在了前头。
四、总结
我想今天就讲这些了,我做律师的时间虽然非常的长,但是后来的几年走的专业的路程太窄了,可能不能够涵盖整个律师行当,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特点,只能是供大家参考。有一些东西纯粹是靠推测出来的,有些东西是观察出来的,有些东西也是我自己的亲身经历。我给大家推荐一个,对这方面真正有些研究的人,就是律师从一些小的细节上应当注意什么,才能够成功,这个律师我也观察了很久,他写了很多对象,这样的话题这个律师讲应该更合适一些,让大家能够获得更多的收益。就是段建国律师,希望他能给我们一些更好的建议。谢谢!

五、段建国律师点评
刚才张青松律师用他的一些故事,给大家讲了一些律师言谈举止方面应该注意的问题,但是就我看来,如果单纯的言谈举止这方面有些问题,还不足以影响律师的发展。
有一次我带着一个助手去河北省高级法院去看卷,我那个助手是从农村出来的,穿戴打扮也不太讲究,我们就去里面看卷了。我把这个卷拿出来的时候,高级法院的法官就提出意见了,说律师看卷怎么能带当事人进来呢?这是因为律师的穿着打扮让法官看不出来你是个律师。言谈举止这方面的问题可能会出现这样一个误会,但是律师有些坏习惯,可能会影响律师的一生,甚至可能会断送你的律师生涯。
有哪些律师的坏习惯会断送律师的生涯呢,或者对律师有重大的影响呢?我认为有五个比较恶劣的习惯:
(一)缺乏风险意识
什么是风险?在座的律师是不是有风险呢?肯定是有风险的,前不久发生的案件,里面有一个律师牺牲了,被判刑了,那是不是刑事风险呢?我们的律师被投诉了,说不认真不负责任,是不是一种行政的风险呢?律师这单生意做下来之后,对于赔的不挣钱了,这是不是一种经济风险呢?我们在座的律师,为什么不去关注一下我们到底有什么风险,在我处理案件的时候,甚至我们在接案件的时候,该不该注意风险的问题?
我曾经发表过一篇文章,叫《这五十万元你敢收吗》,这是以前有一个客户慕名就到我律师事务所来了,指名道姓要找段建国律师。当事人慕名而来,谁都喜欢。我的助理就给我打招呼,说有一个客户来找你,说是慕名过来的。我让他到了我的办公室里面。这个客户进来以后,看着西装革履的,像一个大老板的样子,不像一般人。在坐下来以后,他就开诚布公的给我说,你知道我为什么来找你吗?因为我在电视上经常见你,在报纸上也经常见你点评,所以我认为你是一个知名大律师,因此我直接过来了。
我现在有一个案件,不知道你要不要接,我马上要去美国了,绿卡已经办好,但是我到美国之前还有一个未了的心愿,我还有几千万的外债没有要。我就问他有哪方面的外债?这个客户就给我说了,我有几个好朋友是市里检察院的副检察长,政府的副市长,我们一块到澳门去赌博,还有大企业集团的领导,一块赌博的时候他们向我借的这个钱。
如果单纯看欠条和借条,上面写的非常简单,就是“今借到某某多少钱,几千万或者几百万”。没有说借这个钱的用途是干什么。但是里面的客户在找我的时候,明确的说了这些钱的的确确是拿到澳门赌博去了。当时客户就说了,只要你敢接,我前期的费用给你五十万,然后中间如果达成协议的话,你30%提成也好或者50%拿走也行,因为我马上要去美国去了,我也是做公司企业的,也不在乎这些钱。
当时我还在郑州做律师,一个单子拿50万,我还没见过天上掉馅儿饼的事情。当时我的感觉是首先头大了,不知道怎么办了。这是个实实在在发生的案件,当时我犹豫了。就是因为他刚开始说的一句话,如果他不说那是赌债的话,我看着欠条上面也没有说赌博去用,一打官司就行了。但是他已经说过是赌债了,我犹豫了一下。当事人也很聪明,一看律师在犹豫,你的眼神已经告诉他了,没等我我去说这个案件稍等一下再说的时候,客户就说了,说段律师你再考虑考虑,随后再说。这个客户走了以后就再也没有音信。
遇到这么样的机会该接吗?很多人都说可以接。但是当时脑子里面闪现的很多东西,第一是赌债,不合法的债权。另外里面这么大的数额,会不会因为巨额的财产出现大的纷争?当时就因为这一念之差,导致这个单子没了。为什么会出现这个情况?原因很简单,在我接触这个客户之前,曾经发生过一个案件,对我伤害特别深。
我们年轻律师正因为案源问题,因为二八定律,20%的人把80%的钱赚走了,导致80%的人走独木桥了。由于案源的问题,导致我们饥不择食、慌不择路。我在郑州曾经办过一个非常糟糕的事情,这个案件是我的一个老乡给我介绍的客户。就是在河南与陕西之间有金矿,并且金矿的含金量非常高,就因为金矿发生了一个纠纷,其中一个老板在执行阶段,找律师就找不到了,这个领导就把这个客户介绍给我了。
我第一感觉说里面的金矿肯定是有钱的,另外到执行阶段了,应该说是有法律文书,我就把那个法律文书拿出来了,确确实实是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河南省高级法院的判决我都看到了,看了以后的确金矿老板欠申请执行人有4800多万,当时客户也非常大方,当时就说,你说风险代理吧,我是一个钱都没了,因为金矿的老板把我坑了,我倾家荡产到这个金矿上了。你要指望我拿一分钱是不可能,你要想接这个案件可以,也是30%、40%也行,从要出来的钱里扣律师费了。
我想律师行业有个行业规定,律师的风险代理不能超过30%,确实是签了风险代理协议,但是签了以后,问题出来了。因为两三年没有执行到位,不好找金矿的老板,律师要发动里面的眼线、卧底,同时去一次还要给执行庭的法警去十多个,因为怕进去以后金矿里有枪。每一次去二十个人左右,这些费用谁来出?律师就跟着买单了,每一次去,或者是没有捉到金矿的老板,或者是明明看到金矿的老板进村了,最后里面没有人,从后门跑了。
最后执行的去的也不知道多少次,分文也没有收回来。整个自己的钱全都进去了,但是案件没有进展,自己是打碎了牙往肚里咽。客户还觉得律师不尽职尽责,因为效果不好,去了多少次没有结果。对于律师不得不主动提出来,你这个案子我真是做不下去了,咱们解除合同吧。我这个合同刚刚解除没多长时间,其他的律师跟着就上去了,像我一样前仆后继。后来等着我从北京再回去追这个案件的时候,其他律师又有几个律师牺牲了。金矿的老板有钱,现在里边的社会太不正常了,说不定执行庭里面还有他的内线,为什么长期没有执行到位?
所以律师在做案件的时候,哪怕你是很急的时候,也要有风险的意识。不能说是个案件就接。在座的律师特别是年轻律师,如果自己没案件,当事人给你提供了这样一个机会,你会不会也上钩呢?会不会也成为牺牲品呢?所以律师要有风险意识,但是由于竞争这方面的压力,由于生存方面的压力,很多律师就不顾风险,先把案子拿过来再说,我觉得这个做法不好。
(二)不信仰法律
做律师的是法律之师,本来是学法律的,应该对法律有所信仰,法律之所以它有生命,是因为你被尊重了。但是现实生活中,很多律师就不信法律,原因有两方面:第一个方面这些客户、当事人找律师的时候,就说找律师就是找关系的,打官司就是找关系的。甚至一到律师事务所,见了我就说,你和{被过滤}的谁谁认识不认识?你如果认识不管是五十万、一百万,这个案件就给你签单了。如果你不认识就拜拜。老百姓的心中有一个非常难以解的魔咒,就是有钱能使鬼推磨,导致打官司变成了打关系,因此也冲击了律师行业里面,律师也认为律师是无用的。
另外确实存在辩归辩、判归判的现状。很多案件律师辩到里面侃侃而谈、滔滔不绝,最后法院的判决一个字没提,甚至在法院的判决书里面,连律师的辩护词、代理词都没有。所以导致伤害了律师的心,觉得律师不应该信法律,尽管是打官司,律师应该是提供法律服务的,还是不行,还要找关系。所以很多律师堕落成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拉皮条的现状。因为不信仰法律,就会导致拿法律做儿戏。有时候在会见被告的时候就传纸条,收集证据的时候唆使当事人改变证言,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可是这里是非常危险的,另外我觉得是不正常的,是不会长久的。
我觉得首先是平安,钱挣了,人没了。如果单纯是为了赚大钱、发大财走到律师行业的话,我建议不要做律师,特别是不要在现在做律师。因为律师这个行业不挣钱了,收费已经开始规范。刑事案件最多一个阶段收一万块钱。如果是疑难案件也不过充其量是五倍收费,三个阶段花下来是十五万。还想赚大钱可能吗?所以要想赚钱的话,不要做律师。
(三)不看书、不学习
上了四年大学了,我在里面攻了两年的司法资格考试,我这个知识还不够吗?所以不需要学习了,里面可以高枕无忧了。我觉得不是这样的,我们国家法律都是滞后的,往往是先有犯罪,后制定法律去规范它,就会出现一个问题,就是大量的司法解释和立法解释,每年几乎都要出来。如果你拿着老的法律知识去处理案件,绝对会出差错。
做律师的要活到老、学到老。另外不单单要学习法律、佛学、国学、道学的等等,一个人想做大律师,必须博览群书。如果有爱好,压力太大的时候,写个诗表达出来也可以。一个人是不可以不看书、不学习的。
(四)辩护时咄咄逼人
很多律师都认为咄咄逼人,把别人逼的没话说,让公诉人哑口无言是最好的一种境界。当时我在年轻的时候也这样干过,甚至我自己的成功,公诉人被驳的哑口无言而感到骄傲和自豪。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觉得这种习惯是非常不好的。因为你做律师,是为客户服务的,最根本的目的是维护客户的利益,是客户的利益最大化。而不是忙自己的嘴痛快,让别人认为律师很有辩才,很能说。举例:交通肇事案。
(五)忙忙碌碌看案卷,从不抬头看明天
整天忙案件,也不看看明天在哪里。有一些初学佛的人,是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第二个境界就是看山不是山,看水也不是水了,就是里面的问题太严重了。悟到道以后就是看山还是山,水还是水,问题是自己在变了。是不是我在看书的时候经常在河边看到一些人在那钓鱼,对我启发很大,我也希望在座的朋友从中悟道。大多数钓鱼的人都是小的钓鱼竿,钓了一天可能都是小鱼。有极个别的人用的是大鱼竿,等半天也钓不到一条鱼。后来我还看出一些很奇怪的,有些人钓了一天时间,钓了也不少鱼了,最后走的时候把鱼都放入水中了。还有一些人在市场上买小鱼苗,放到河里面让别人去钓。
实际上我觉得钓鱼是一个人生很常态的东西,但是在里面从中能看到做律师的影子。做律师有些人一辈子就是小律师,因为你都是盯着小鱼,用的小鱼竿、小鱼饵,也没有投资大鱼竿,没有投资大鱼饵,没有付出更多的代价。另外有些人达到一种境界,他挣的钱已经够吃够喝的时候,做律师、做案件是一种享受,钓的鱼开始放生了。做一些公益的案件,甚至挣的钱搞一些施舍、捐助一些学校等。另外一个放生的境界就更高了,去时尚上买一些鱼苗放到水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