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案件是否胜诉,被告人是否会被判刑,首先要看证据。想使案件反败为胜,想使被告人重返自由,只有在证据上下功夫。证据关乎成败,证据可以拯救案件,证据是当事人的上帝,证据自然也是律师的上帝。律师应当学会让证据这个上帝,帮助自己成就自己。
首先,律师应当仔细查阅卷宗中已有的证据。只要律师依法办理了委托手续,不管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都可以到法院查阅复制到卷宗的证据。对唾手可得的证据,律师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仔细阅读证据,反复阅读证据,可以发现原告方、控方证据的薄弱环节,甚至可以发现新大陆,找到对自己当事人一方有利的证据,比如在原告方提交给法院的证据中,有证明对方违约在前的证据;比如在控方证据中,有证明被告人是正当防卫的证据。研究原告方、控方的证据,可以帮助自己确定辩论策略。在通常情况下,攻击对方证据的漏洞,比重新找证据立论要容易。
其次,律师要搜集影响案件的新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一般情况下,是谁主张谁举证,举证责任在提出主张的一方。原告方应根据起诉被告的诉讼请求,制作详尽的证据目录。被告方应根据自己的答辩或者反诉,制作需要举证的证据目录。如果是刑事案件,律师搜集了新证据,也应当制作证据目录。
最后、律师一定要注意举证期限。辛辛苦苦搜集证据不容易,如果由于自己的疏忽,没有在举证时间内提交证据,不仅可能导致败诉,贻误实现当事人的利益,甚至会遭到当事人投诉,也会让法官对律师的法律素养产生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