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中亚城投公司与宋永宏、伍田建筑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例展示
- 来源: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09-29
案件简介
2014年,四川中亚城投公司承建了岷江小区三期工程,后由伍田建筑公司组建了项目部,项目部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了宋永宏施工,因工程款结算及支付问题。2024年初,宋永宏向成都市新津江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四川中亚城投公司和伍田建筑公司共同向其支付欠付的工程款613000元。
基础信息
客户名称:四川中亚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律师:夏杰勇律师
案件类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解决方案
根据原告宋永宏提供的证据材料,其主张工程款的主要依据是其向伍田建筑公司提交一份付款申请,该申请并未涉及到四川中亚城投公司,且该申请的落款单位为某保温材料公司。据此,代理律师认为,原告主张工程款的对象实为伍田建筑公司,与四川中亚城投公司并无关系,四川中亚城投公司也不应承担责任。
案件结果
本案经多次开庭,在庭审中,经核实最终的欠款金额,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了原告宋永宏对四川中亚城投公司的诉讼请求。
客户评价与反馈
客户四川中亚城投公司对本案的诉讼策略和判决结果均非常满意。
承办律师

- 夏杰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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